中国宜春
摘要: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除《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或者仅受到警告、通报批评和较低数额罚款外,其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除《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或者仅受到警告、通报批评和较低数额罚款外,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三)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如缴纳罚款凭证、整改报告等);
第一步:百度搜索“公示系统(江西)”进入蓝色版(或金色版右上端“地方频道”)。
第六步:进入修复界面后,下载“江西省失信记录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申请表”、“信用承诺书”,填写表格内容盖章交至处罚机关,处罚机关收件并签署信用修复意见后盖章。
第七步:扫描或满框清晰拍照1、《信用修复申请书》2、《守信承诺书》(详见文章末链接下载)和缴纳罚款凭证及佐证材料等3项资料,并通过信用修复联络员账号、密码登录,对应上传。
第八步:上传成功后,按照属地原则,推送至行政处罚机关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局。对符合规定的,按流程实施信用修复,在15个工作日内重塑市场主体信用。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信用修复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