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叫中心牌照分为全网与地网,全网呼叫中心牌照在北京的工信部审批,地网呼叫中心牌照则是在公司所在地的本省通信管理局审批。
1、申请主体营业执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电信业务的批准文件(呼叫中心牌照),2、计划开展的业务、子业务名称和业务介绍:如扩展位长使用,需报扩展位长使用计划
3、启用号码的技术方案:写明与启用码号有关的网络组织方案、与相关基础电信网络的连接方式、电信用户(服务对象)的接入方式等
4、码号启用实施进度安排:写明启用码号的时间安排、码号启用建设规模和目标、网络建设实施进度安排等。
5、近期启用码号所需设备、线路等的准备情况:写达到近期启用码号所需设备的订货或到货、存货情况,以及线路准备情况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库[2007]113号《关于确认信息产业部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和信息产业部信清函[2008]28号《关于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根据财政部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10月1日起,非税收入收缴将实行电子化管理,原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的中央财政汇缴专户于9月30日撤销,用户缴纳《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将实行直接缴入国库的方式。具体缴款流程为:1.缴款单位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申领电子缴款码。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将通过财政部的电子缴费系统,为其生成一个16位的缴款码,并以短信形式发送给缴款单位。
2.缴款单位持16位的缴款码可到银行柜台或通过网上银行及银行自助缴费端进行缴费。
3.确认收到款项后,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为缴款单位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4.个别有欠费的单位,请于10月底前向通信管理局申领缴款码,一次性缴清欠费。
由于缴款码是作为单位缴费的唯一凭据,因此需要各单位联系人手机号码登记准确,否则将无法收到缴款码信息,不能完成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