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的小伙伴注意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商学院的复试分数线已公布,报考这几个学校的小伙伴可以根据划线情况做出安排了。此前,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电力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海关学院、上海政法学院、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洋大学(←点击查看)也公布了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具体信息详见↓
经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公布2024年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一志愿报考学校的考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符合A类考生普通国家线要求,并且符合以下条件者即可参加学校复试:
1.学校不再寄发复试通知,请考生仔细查看复试分数要求,具体复试时间、方式等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本网站和相关学院网站。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定向省份为新疆的考生总分不低于所报考学科(专业)A类考生普通国家线%,定向其他省份的考生总分不低于所报考学科(专业)A类考生普通国家线分的考生总分不低于151分。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校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一、各位一志愿考生即日起可登录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硕士查询系统(),点击硕士考生查询系统注册后(注册时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考生编号等信息)查询确认。
二、具体复试时间、复试工作办法、资格审查等信息,近期会陆续公布在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微信公众号“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请考生密切关注并做好复试准备。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报考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现将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要求和有关说明公布如下:
凡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并且符合学校第一志愿复试线的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
学校复试方式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个别采取远程网络复试的专业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报考学院网站后续发布的复试办法等相关通知。
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学院复试有关通知进入校园。学校不提供机动车校内停车场地,自驾机动车不得进入校园。
的通知》(教学函〔2023〕2号)和教育部公布《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以及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硕士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完成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和重大事项的决策。
3.学校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招生考试、宣传、后勤保障等突发事件。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和协调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3.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学业表现以及潜在能力素质的考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4.实行差额复试,一般按专业录取人数的120%名额进行差额复试。达到国家线上或调剂复试缺考考生多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5.拟录取的考生均须是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者,已经复试过的推荐免试生可不再参加复试。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取消复试成绩。
3.往届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
8.未通过网上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供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国外学历考生必须出具教留服的认证证明原件;凡不按要求提交验证证明、隐瞒学籍学历校验信息或提交虚假验证证明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
预计4月8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4月28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具体安排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或各学院网上公布的复试时间为准。
7.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要突出对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和实践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不少于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为不合格,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同一学科(专业)各面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个别采取远程网络复试的专业,各复试小组须使用统一复试平台并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具体要求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现场复试的,笔试成绩为40分,面试为60分。申请调整笔试和面试比例的学院,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按调整后的比例计算。申请调整比例的专业和采取远程网络复试的专业,复试成绩组成以学院通知为准。
2.复试时填写《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并附有详细明确的复试情况记录,复试内容附后,并由复试小组成员写出评语并签字,根据复试综合情况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签署录取意见并报研究生院。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且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拟调入设有统考数学考试科目专业的考生,其初试科目须包含数学,并实行就高原则;英语一、英语二原则上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所有调剂录取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受调剂考生。
学院网站及时发布调剂信息(主要包括调剂时间、复试流程安排等信息)并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及时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
通过学校组织的复试后,学校将尽快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并及时接受拟录取通知。
① 上海大学各学院陆续组织复试,待学院确定复试时间后另行发布,具体注意事项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学院网站()。
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具体复试安排及要求以各二级招生单位后续通知为准。考生必须认线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须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具体见《上海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考生应签署《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独立诚信应考。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拍照、录音、录像、直播。在复试期间及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按作弊论处。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复试分数线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总分和单科要求基础上,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公布上海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4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条款规定,制定《上海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方案》。现公布如下:
(一)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以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学院研究生复试选拔工作,并对本学院的招生工作结果负责;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命题、阅卷、评分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及招生考试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应对学院研究生复试全程中各类争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申诉处理等工作。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成立若干专业复试小组,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复试专家和复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保密意识方面的培训,全覆盖签订保密协议书,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学院复试组织要落实“两识别”“三随机”“四比对”制度,确保复试规范公平。
学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拟于3月下旬至4月下旬开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开始前由学院工作人员完成考生“两识别”“四比对”资格审查与身份认证。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考生应签署《上海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考生在本人复试结束后,全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按作弊论处。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学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学校及学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