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省政务服务中心辨识度,更好展示湖南政务服务特色和政务服务中心形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湖南政务服务中心标识(LOGO)。具体要求如下:
湖南政务服务中心标识(LOGO)及设计方案,含标识图案、“政务服务中心”名称标准字以及标识图案、标准字的配套组合。
(二)展现政务服务内涵。标识应体现政务服务中心是为企业群众提供政务服务的主要场所,是“放管服”改革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前沿阵地这一功能定位,体现“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理念和特征,展现“放管服”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一网一门一次”“一件事一次办”等政务服务内涵。
(三)具有较高辨识度。标识构图新颖、形象鲜明,具有较强艺术性和表现力,明显区别于国际和国内其他同类单位的标识标志,整体视觉效果大气、简约、醒目,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同时能在各种应用场景中准确传递信息。
(四)具有广泛适用性。适合省、市州、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在制作公共标识、工作牌、信函标记等环境中应用和传播。
(五)具备原创性。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不得与已注册或已使用的标识雷同,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一经发现将取消参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1.应征作品是电子作品的,图案面积不小于125px x125px,提供JPG格式电子稿(包含RGB彩色稿和黑白稿、600dpi分辨率),同步提交对应矢量图,注明标识规范说明(配色标准、标准字体、比例、辅助图形等)。
2.应征作品是手绘作品的,需提供手绘纸质版原件和电子版扫描件,采用A3规格图纸绘制,标识长、宽均不得小于20厘米。
3.应征作品不限于平面作品,可以是三维立体造型。三维标识的图稿要能够确定三维形状,并应当至少包含三视图。
1.应征者提交《湖南政务服务中心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详见附件),填写作者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阐述应征作品的设计说明(300字以内),本人或机构签字(盖章)。
3.应征作品不得出现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名称等信息,以确保作品评审的公平公正。
1.应征作品的电子版材料包括征集活动报名表(Word版)、应征作品等资料,以zip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件和压缩包标题均为:“应征者姓名(单位)+应征作品名称”。
2.应征作品的纸质材料包括征集活动报名表(签章版)和应征作品的纸质版原件,邮寄至指定地址。
联系人:米晓英,联系电话;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政务公开和服务处,邮编:410004;电子邮箱:如有需要,可向联系人咨询了解其他相关情况。
(一)作品由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将在湖南省政府网站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采用。
(二)本次标识征集设入围作品3个,对最终采纳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0元,其余入围作品奖励人民币2000元/件,未入围作品不予奖励,由应征者自行处理。
(一)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对本公告及其附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拥有对湖南政务服务中心标识的最终决定权。
(二)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自始即归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所有,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对作品进行注册、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无须征得应征者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