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消防便民服务,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切实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减少避免人员流动聚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疫情防控期间,石家庄市消防救援支队进一步深化消防“放管服”改革,改进消防监督执法方式,研究制定了《防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消防便民服务措施》,现予通告如下:
一是消防行政许可申报网上受理。即日起,全市申报办理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消防行政许可事项,不需要到各级消防救援大队便民服务窗口现场提交申报资料。申报人可以通过拟申报场所所在地的消防救援大队微信号、电子邮件,将申报资料通过网络发送进行预审、补正。
二是消防行政许可上门办理。对于网上申报资料预审合格的,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双方预约确定现场检查时间,消防监督员在现场检查时一并收取纸质申报资料,行政许可在期限内办结,检查结果由消防救援机构工作人员按规定要求送达。
三是执法结果快递免费送达。对消防监督执法结果,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在完善告知、说明等程序后,通过快递将执法结果送达当事人,所需费用由消防救援机构承担。
四是推行消防业务线上咨询。消防救援机构通过消防微信号,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消防部门职能职责清单,公开业务材料模板和办理流程,公布消防救援机构电话、微信、微博等联系方式,消防机构设立专线电话、指定专门人员, 便于公众了解办理消防业务,并及时对社会单位和个人有关消防专业技术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提供远程指导,第一时间帮扶协助社会单位和个人解决消防问题、消除火灾隐患风险。
五是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24小时服务。全市“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小时在线畅通,按时处理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制止和惩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原标题:《石家庄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防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消防便民服务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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