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自然资源部空间海洋遥感与应用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空间海洋遥感与应用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现予以发布。本年度开放基金设立重点课题2项,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设立一般课题5项,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欢迎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科技人员踊跃申报。
自然资源部空间海洋遥感与应用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相关材料。
重点实验室以服务我国海洋系列卫星系统工程建设及空间海洋遥感数据在海洋事业发展中的应用为宗旨,立足空间海洋遥感与应用领域的国际研究前沿,以国家重大需求和战略目标为导向,为我国海洋科学技术研究、业务化海洋预报、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国家海洋安全与权益提供技术支撑。
1.申请人须为重点实验室外海洋遥感研究领域科技人员,需联合重点实验室科技人员共同申请;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本年度申请人仅限牵头申请1项开放基金课题,参与申报的课题累计不能超过2项。
3.对于承担过重点实验室往年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人,不能参与申请本年度开放基金。
1、空间海洋新遥感器探测机理与性能指标研究。包括多普勒海流计、星载波谱仪、盐度计、高光谱成像辐射计等新型载荷数据预处理及反演算法研究。
2、空间海洋遥感工程总体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包括对现有海洋遥感卫星、数据处理、海洋环境参数反演的改进提高及相关应用研究。
3、空间海洋遥感产品制作和推广应用新技术研究。包括利用自主海洋卫星开展森林草地植被覆盖、陆地土壤与水资源监测、内陆湖泊开发与利用、自然灾害监测与评估等等;
4、卫星海洋遥感应用科学研究,包括卫星遥感在全球气候变化中的应用研究,卫星遥感在滨海湿地、生态灾害中应用研究,卫星遥感在岛礁、极地、深海遥感监测中的应用研究。
1.开放基金课题研究成果归重点实验室和课题负责人或其所在单位共享,发表论文、提交研究报告、出版著作等须注明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字样(编号:SORSA-2023-XXXX),基金排序须排第一。
2.重点课题须以重点实验室为完成单位(单位排序前二)发表1篇SCI/EI期刊论文或2篇一级期刊论文,一般课题须以重点实验室为完成单位(单位排序前二)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
本年度开放基金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重点课题单项资助额度为5万,拟支持不超过2项;一般课题单项资助额度为2万,拟支持不超过5项,由申报人根据本人申报课题情况选择类别,课题研究周期均为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
1. 开放基金课题申请必须符合《空间海洋遥感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 申请者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开放基金课题资助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寄至重点实验室,并将申请书电子版(请发送word版本)发送到重点实验室邮箱: 。
3.《空间海洋遥感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空间海洋遥感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可从下载。
4. 自本申请指南公布之日起接受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15日,其中邮件、快递以邮戳、登记送寄时间为准,人工送达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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